1月18日,随着《小猪佩奇过大年》的预告片《啥是佩奇》的上映和迅速走红,片中爷爷为孙子自制的“鼓风机佩奇”引来大量网友的追捧。记者看出,随后便有商家在咸鱼、淘宝等电商网站中,高价销售“电影同款鼓风机佩奇”。
《啥是佩奇》摄制方对此表示,影片中的“鼓风机佩奇”是导演就地取材的创意,原材料并非网上购买。“小猪佩奇”形象的在华代理方则表示,商家仿制导演“鼓风机佩奇”的创意,涉嫌侵权。
1月18日,《啥是佩奇》预告片走红后,北京青年报记者在咸鱼网上看到,一位名为“ai初胜男”的卖家上传了介绍其产品的视频,视频中他展示了“鼓风机佩奇”的整体外观,并说道:“今天我们终于见到了这只蒸汽朋克网红猪,盘它!”
据该卖家介绍,由于这款产品刚刚走红,他只完成一个成品,不过他已接到大量订单,将陆续制作。
记者注意到,目前网络上出售的“鼓风机佩奇”价格从60元至200元不等,出售此类产品的用户都是用功率为350瓦的手摇鼓风机改造而成,但记者看出市面上不一样的品牌的此规格手摇鼓风机价格从20元至29元不等,被制作成“佩奇”后价格至少翻了3倍以上。
1月19日,记者联系了四家鼓风机销量较多的网店,其中三家做出了回应,他们都表示,有大量用户向厂家询问了鼓风机的情况,网店“龙山户外用品”的服务人员和记者说,他们今日的手摇鼓风机销量在40个左右。
此外,“九龙山批发部”和“龙山户外用品”两家网店都声称,《啥是佩奇》中的原型手摇鼓风机产自其厂,九龙山批发部甚至提供了影片道具的半成品图片,两家网店还表示,由于“电影同款佩奇”的爆火,他们计划推出粉色款鼓风机。
《啥是佩奇》的摄制方1月19日上午在接受北京青年报记者正常采访时介绍,影片中制作“佩奇”的鼓风机是并不是从网上现买的,而是道具组的老师根据导演创意就地取材,当时做了两个版本,一个木制的,一个鼓风机的,后来依旧是觉得鼓风机效果好。
“小猪佩奇”是一部英国学前动画片,其商标及著作权归属为“娱乐壹英国有限公司(Entertainment One UK Limited)”,“小猪佩奇”中国市场授权代理为香港山成集团。
1月19日下午,北京青年报记者致电香港山成集团,有关负责这个的人说《啥是佩奇》及电影《小猪佩奇过大年》是由阿里影业和娱乐壹公司合作的,因此影片本身并不涉及对“小猪佩奇”形象的侵权。但《啥是佩奇》中制作的“鼓风机佩奇”是导演的创意,网店上销售的所谓“同款”、“原型”都是假的,仿制导演创意制作的“鼓风机佩奇”谋利,也涉嫌侵权。接下来,集团会根据目前网店上销售的“鼓风机佩奇”情况,汇集法务、打假等部门研究下一步措施。
事实上,小猪佩奇的商标及著作权侵权纠纷一直在上演。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小猪佩奇所有者“娱乐壹”关键词,发现有38条结果,主要涉及著作权、商标权、网络信息传播权等侵权类案件,其中仅2018年就有32起,而此前的2017年只有6起。
最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全国首例涉“小猪佩奇”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的胜诉。
2017年,娱乐壹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发现有商家违法使用小猪佩奇名称和形象的厨房玩具套装,后将侵权公司——汕头市聚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汕头市嘉乐玩具实业有限公司告至杭州互联网法院。
2018年8月20日,杭州互联网法院采用网上宣判形式,公开宣判全国首例涉“小猪佩奇”著作权侵权纠纷判决案件。杭州互联网法院判定,嘉乐公司、聚凡公司侵犯了艾贝戴公司、娱乐壹公司拥有的“小猪佩奇”美术作品著作权,判令两公司停止侵犯权利的行为并赔偿版权方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5万元。杭州互联网法院称,这是该院成立后,审理的全国首例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司法个案,判娱乐壹胜诉,对中国的版权侵犯乱象具有警示作用。
另据新闻媒体报道称,娱乐壹公司还将有200起跟小猪佩奇相关的侵权案件要处理。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张晓宾律师表示,首先对这种“傍名牌”现象还是挺常见的。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轻易造成混淆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对于网店销售佩奇形象鼓风机的行为是侵犯了制片方或者美术作品作者的著作权,只要能证明这种行为存在就构成侵权,一旦构成侵权,被侵权方能够最终靠民事诉讼途径解决侵权问题。(完)